您现在的位置:中心首页 > 工作动态 > 中心动态 > <<返回首页
理事长办公会学习贯彻姜春云总顾问重要指示
发布时间:2012-01-13 来源:中国紧急救援网 作者:李建春  【收藏】  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

理事长办公会学习贯彻姜春云总顾问

给中心理事会的重要指示

       中国紧急救援网讯   2012年1月9日上午,于友民同志主持召开中心理事长办公会议,传达学习姜春云总顾问1月5日写给理事会的信,认真讨论并初步研究了贯彻落实措施。程湘清、王伯廷副理事长出席,陈金元、王培英、陈平副总干事,王强秘书长列席会议。

       一致认为,春云同志重要指示系统总结了中心成立7年来的经验教训,全面地、系统地提出了中心发展的重大问题,明确了中心今后发展的主要方向、工作定位、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,具有很强的针对性,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心发展的指导性文件。中心要把春云同志重要指示作为今后发展的基本依据,不断改进工作,实现科学、稳步、健康发展。

       会议指出,贯彻落实春云同志重要指示,关键是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。要切实健全民主集中制,进一步修订完善议事制度、办公制度,遇事多商量、多沟通,确保决策的民主化、科学化;特别是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,要广泛征求意见,充分论证,有效规避和防范各类风险;要努力加强领导班子团结,光明磊落,坦诚相见,闻过则喜,大事讲原则,小事讲风格,不争你高我低,始终保持步调一致;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《廉政准则》和中心的《员工行为规范》,树立自身良好形象,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,真正把领导班子建成稳定、团结、坚强的领导集体。

       会议强调,要坚持“边整顿、边发展”的方针,健全人事管理、财务管理、事业管理等体制机制,推动中心各项工作进入制度化、规范化轨道。要抓紧研究制定出今年的工作计划,努力实现“年年有新进展、年年有成绩、三五年登上新台阶”的发展目标,确保中心沿着健康方向发展。

上一篇:2012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下一篇:贯彻落实姜春云总顾问重要指示具体措施

版权所有、主办: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 地址: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5号
维护管理: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信息中心 邮编:100801
ICP备案号:京ICP备 06071142 京公网安备:100102002091 电话:(010)66094290